武汉地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14年“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资助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增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全面启动了《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就其中关于“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资助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14年度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选派方案 1.选派原则 重点资助博士研究生因导师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需要而出国(境),参与国际知名学者的研究工作,或利用国外先进的研究设备,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留学期限 资助留学期限为3-6个月。 3.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4.资助内容 本项目将由研究生院与导师按1:1配套形式资助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生应获得导师的资助同意函。 二.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②申请人导师目前正在从事国际交流合作研究项目,或申请人本人因论文工作需要到国外从事研究; ③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④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并有良好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⑤凡学校推荐申请本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如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符合本项目资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本项目资助资格。 ⑥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对于之前获得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而放弃资格的研究生,本项目不予资助。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申请表》,《中国地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并将申请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具体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初评筛选后,将申请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根据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正式行文发布实施。 四、申请时间 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14年2月24日。 学院报送材料到研究生院截止时间:**14年2月26日。 五、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学校签订《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研究生院联合国际合作处指导留学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办法》执行。 如需要帮助,请和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67885155,6788515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