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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质大学研究生院联合培养博士通知

时间:2014-02-17 14:55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武汉地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14年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资助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增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全面启动了《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

  武汉地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14年“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资助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增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全面启动了《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就其中关于“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资助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14年度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选派方案

  1.选派原则

  重点资助博士研究生因导师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需要而出国(境),参与国际知名学者的研究工作,或利用国外先进的研究设备,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留学期限

  资助留学期限为3-6个月。

3.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4.资助内容

本项目将由研究生院与导师按1:1配套形式资助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生应获得导师的资助同意函。

二.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②申请人导师目前正在从事国际交流合作研究项目,或申请人本人因论文工作需要到国外从事研究;

③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④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并有良好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⑤凡学校推荐申请本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如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符合本项目资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本项目资助资格。

⑥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对于之前获得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而放弃资格的研究生,本项目不予资助。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申请表》,《中国地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并将申请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具体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初评筛选后,将申请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根据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正式行文发布实施。

四、申请时间

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14年2月24日。

学院报送材料到研究生院截止时间:**14年2月26日。

五、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学校签订《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研究生院联合国际合作处指导留学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办法》执行。

如需要帮助,请和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67885155,6788515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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