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portal.smu.edu.cn/zs/
时间:2014-05-13 09:53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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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 http://portal.smu.edu.cn/zs/ :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网: 2014年南方医科大学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章程: 为规范南方医科大学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保障香港免试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免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portal.smu.edu.cn/zs/: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网:
**14年南方医科大学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章程:
为规范南方医科大学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保障香港免试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免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14年内地部分招生院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档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二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三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23号,邮政编码510515;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四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
第五条 凡经内地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批准为我校录取的香港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14年面向香港招收24个本科专业免试生计划40名。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控制在该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第七条 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情况择优录取。
1、最低录取标准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
2. 学习经历参考
考生须提供由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学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我校将参考“学生学习概览”择优录取。
第八条 根据香港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考我校的香港学生进行面试工作,面试工作初步安排在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协商专业调整或退学处理。
第十条 香港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收费标准一致。即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5760元/人·学年; 理工类专业:5160元/人·学年;文管法经济类专业:4560元/人·学年。住宿费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准档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portal.smu.edu.cn/zs/
招生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1881082535/profile
电子邮件:386832666@qq.com
咨询电话:0086-**-61648523
传 真:0086-**-61648524
咨询QQ群:89**9484 237501**6
第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方医科大学香港免试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普高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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