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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验收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了保证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部教研科将于近期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材料验收工作。
根据我院科研管理规定,院级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并且只能延期1年。根据各项目的申报材料与立项时间,**10与**11年度院级课题应全部结题完毕,其他年度立项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也可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验收时间:
**14年5月29日至**14年6月9日
二、结题验收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①学院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院网教务文件下载中心下载)
②学院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院网教务文件下载中心下载)
③按时完成申请书中约定的科研预期成果,项目研究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报告等;提交的论文、专利、奖励、专著等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的A4纸复印件,按封面、版权页(论文集必须复印刊号)、目录、论文正文完整内容、封底等顺序整理;论著提供封面、作者、出版信息,正文首尾页即可,无需全文。
三、科研基金项目发表的有关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结题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不计科研分值。
四、项目资助经费只限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设计费、调研费、论文发表版面费、验证性试验费等,不支持添置电脑等通用设备,不得提取经济收益。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预算使用经费填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并送交院财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在研项目的检查工作,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无故逾期未完成者,我部将根据相关文件对项目负责人作通报处理。
如有问题,请咨询教学科研部309办公室。
联系人:刘明 电话:(32)233**
教研科E-mail:78960188@qq.com
教学科研部
**14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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