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此外,应届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学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学校成绩单),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复印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三)网上报名费根据报名网的要求。 (四)**13年12月25日-**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4日上午)、外国语(4日下午),5—6日参加由本院命题的专业考试。以上科目的考试地点均在本院。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总分500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在职人员报考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学习证明。 4、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5、初试合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13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复试科目: ①除“戏曲史论”研究方向复试科目为《文史哲艺综合》外,其它所有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均为《中国戏曲史》。 ②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③专业面试。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后到北京市研招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八、录取 1、我院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14年6月10日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2、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九、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全日制研究生,均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1、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2、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港、澳、台及国外留学生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有关事宜 另见我院相关招生简章。 十三、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