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的设置、命题及其考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以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等; 2.与体育学院一道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相关生源情况的调研,并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规划,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建议方案; 3.具体组织与实施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项目与计划 第十条 在教育部批准的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中,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其招生计划由学校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已经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14年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总数为24人。按具体项目分配如下: 1.女子篮球16人。 2.定向越野8人。其中,男生3人,女生5人。 第四章 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 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女子篮球和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选拔: 1.女子篮球: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为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的前6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的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2.定向越野: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为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集体项目的前6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的前3名获得者;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集体项目的运动队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的前8名获得者。 第十三条 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资格认定方能报考。 第五章 报名 第十四条 凡有意参加我校女子篮球和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的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在线填写并提交《四川师范大学**14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申请表》的基础上,下载报名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后,于**13年12月27日前邮至或传真至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话:028-84768899,传真:028-84763388); 2.函件报名:对因各种原因不便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实现网上报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将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日、身高、体重、报考项目、民族、政治面貌、本人简历、现就读学校、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及供职单位、运动员等级证书级别及其获得时间、参加过何种比赛及所获名次情况、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和详细通信地址等信息的文字材料于**13年12月27日前邮至或传真至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十五条 学校将对报名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高水平运动员本人可在**13年12月30日后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或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第十六条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来校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报到时,须出示本人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参加何种比赛及所获名次的有效证明(原件)或荣誉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第六章 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单独考试、结果公示与志愿填报 第十七条 通过网上或函件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应于**14年1月7日至**14年1月8日参加我校为选拔高水平运动员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日程及报名费缴费标准如下: 1.报到时间:**14年1月6日14∶30-17∶00 2.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05室) 3.测试时间、内容和地点: ①女子篮球: 日期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