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jy.mnu.cn/: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3〕3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13年起我省开始面向省内高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为切实做好我校**15届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川财社〔**13〕5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我校**15届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均可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 二、学生申请 凡属于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应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申请、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个人银行账号信息(一份)。为便于我校低保费用的划拨,毕业生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仅限制为在绵阳本地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若低保证上低保帮扶一栏中无毕业生名字,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以便证明为同一个家庭。 残疾毕业生应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本人申请、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对提供申请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填写的《**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1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和签章的纸质文档以及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于**14年9月30日12点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刘畅处。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在毕业年级学生中进行全面宣传,并切实做好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让国家出台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同时,各学院要严格审查,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一切责任将由学院自行承担,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畅 0816-2**0039 邮箱地址:1650046009@qq.com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