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学历待遇。单独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得转换专业。 十、其它事项 1、招生咨询电话:0871-66051100、66051572、65522152(传真); 电子邮箱:kmyzzs@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50033。 2、招生监督电话:0871-66051617; 电子信箱:kmyzjwjcshc@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邮编:650033。 本简章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