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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3)

时间:2015-01-08 09:50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西安交通大学学费收取标准: 理工类(含医学类、外语类)一般专业:4950元/年; 理工类热门(含医学类热门)专业:5**0元/年; 文史类(不含外语类)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西安交通大学学费收取标准:
理工类(含医学类、外语类)一般专业:4950元/年;
理工类热门(含医学类热门)专业:5**0元/年;
文史类(不含外语类)专业:3850元/年;
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
会计学(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专业:除缴纳4950元/年学费外,新生入校时需一次性缴纳资料、培训等费用39000元。
理工类热门(含医学热门)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信息工程(含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软件工程前两年)、电子科学与技术(含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生物医学工程(含生物科学类)、临床医学(含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软件工程后两年学费按教育成本收费(暂定为1.5万元/年)。
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为800~1**0元/年。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贷学金和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有“春雨助学金”。此外,还可按规定减免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或给予补助。
第三十一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学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开展自主选拔招生等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三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
招生网址:http://zs.xjtu.edu.cn
电子信箱:xjtuzs@mail.xjtu.edu.cn)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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