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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中医学院,各学院: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学校组织开展第十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现将评审和立项结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以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为载体,鼓励和带动学生早接触科研,激发学生科学研究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团队协作精神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科研实践等方面素质的培养。
二、立项情况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15年学校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参与项目并有所收获。
(一)立项数量。在学校的积极部署和广泛宣传下,**15年全校共有10个学院的学生参与项目申报,经形式审查、专家组初审、复审、现场答辩等环节评审,第十期确定立项87项(含厚博学院3项)。
(二)经费资助。本期确立重点项目50项,资助0.5万元/项;一般项目34项,资助0.3万元/项;厚博学院3个项目的经费由厚博学院自行资助。总资助额度35.2万元(详见附件)。
三、项目管理
(一)执行周期。项目执行时间为**15年4月10日至**16年9月30日。**16年3-4月进行中期检查,10-11月进行结题验收。
(二)运行管理。项目按照《新疆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校院两级管理。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项目指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中期检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仅要为项目组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督促其合理使用经费,按照既订进度完成研究任务,而且要督查教师的指导情况,保证教师指导质量。学校负责对学院工作的督查、经费审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推荐和总结等工作。
(三)项目设立独立经费本,专款专用。各项目组要严格按照学校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本由项目组学生自主管理和使用,指导教师只可指导、监督其执行,但不能代为支配。
(四)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更换课题组成员或更改课题内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提前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执行。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项目,一律收回经费,取消立项。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15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名单附件 新疆医科大学**15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名单.xls
**15年4月15日
新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15年4月16日印发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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