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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15(2)

时间:2015-05-26 11:20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 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 6月9日至11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 6月13日至14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 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 6月9日至11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 6月13日至14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 6月22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 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 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 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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