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院审定后,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并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与学院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5年,如有违约,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一)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附件: 太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更多关于高校教师招聘的高考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