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2.学生在校期间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美术类学生画具自备。 23.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24. 招生咨询 电话:0471-4973179 4977**3; E-mail:nmgysxyzb@126.com 25.本章程适用于内蒙古艺术学院**15年本科招生工作。 26.本章程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更多关于学院招生简章的高考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