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软件工程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软件理论与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软件分析、设计、开发和测试能力的应用型软件人才。本专业以培养个人职业技能、团队能力和软件系统的构建与调控能力为主要目标,通过软件项目实践,使学生掌握软件生命周期各环节的知识和技术,促进学生核心知识的学习与素质能力的提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软件基础知识和软件开发技能,具有较强的软件设计构造与测试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终身学习能力、以及适应发展的计算机软件行业高级工程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介绍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较扎实的软件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最新软件技术进展信息;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成为企业所需要的较高层次的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理解计算机软件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战略影响。 本专业在大类课程的基础上,设置模型驱动程序设计方法学、高级软件工程和软件项目管理等专业课程,并配备JAVA Web实践和移动应用开发实践等独立实践课程,不但使学生掌握流行的开发技术,还培养学生构思、设计、实现和维护实际应用系统的能力。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院校主管毕业生工作(教务)部门同意者,均可报名。 1、遵守宪法及国家法律,拥护**的各项方针政策。 2、已(将)获非计算机类专业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 四、招生名额:3名 五、学制:二年 六、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6年5月13日,外地考生以邮戳为准。 2、报名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小营校区第三办公楼113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考生可登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bistu.edu.cn,点击“**16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交至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16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学生由所在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在照片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盖章。 (2)往届生须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新生录取名册各一份;应届生须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新生录取名册各一份,以及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可获得学位的证明(入学后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录取名册须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3)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4)如需申请免考,请按本章程第七条第7款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予以审核。 5、报名后,经我校审核,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发准考证,手续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准考证,不退还报名材料。 6、咨询电话:010-8242612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2 七、考试科目 1、数学:参考**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2、英语:参考**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3、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发展、计算机组成、二进制、因特网基础、windows、office等。 4、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相关科目,免考科目成绩按照60分计算: (1)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超过550分者可申请免考。 (2)数学:在高校期间获省市级数学或数学建模竞赛奖者可申请免考。 (3)参加**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英语成绩达到国家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者可申请免考相应科目。 八、考试 1、考试时间:**16年5月21日(周六)、22日(周日)。 2、考试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小营校区(详见准考证)。 3、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4、**16年5月16日之后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九、录取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相关学院及部分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分数线划定、录取名单审批及重大问题处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数据提交及各类手续办理工作。考试成绩将于**16年5月下旬上网公布(http://zhaosheng.bistu.edu.cn),录取原则将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16年7月发出,9月上旬开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注:1、外埠高校毕业生被我校录取后可将户口转入北京市。 2、学生被录取后,开学逾期两周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不再延长学制,可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或结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校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名、考试所发生的邮寄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自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600元,住宿费按照本年度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一、在校期间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待遇及同等生活补贴标准。 2、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3、学生毕业时的就业政策与同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相同,学校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并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16年3月17日 更多关于大学招生简章的高考学习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