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山东建筑大学**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建筑大学,院校代码:104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邮编:250101。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省部共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始建于**56年,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筑基建业”的校训,弘扬“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强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高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占地面积**00余亩,校舍面积64余万平方米。目前,学校设有17个学院(部)和2个研究(设计)院,58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5余万人。学校拥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乡土文化遗产保护重点科研基地,1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16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纸质藏书181.2738万册,电子图书15324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552亿元。拥有现代化的校园计算机网络和数字化校园环境。 学校现有教职工**48人,其中专任教师1362人,高级岗位人员870人,博士生指导教师30人,在岗硕士生导师510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3人,国家新世纪人才工程人员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2人,泰山学者优势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海外特聘专家8人(其中全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山东省级教学名师14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3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基地)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6个土木建筑类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评估。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学校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90余项,科研经费总额达到3.5亿余元。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8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教育部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1251篇,出版专著教材388部,获得国家专利559项。拥有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山东建筑大学学报》获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学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自学校深入实施《服务山东建设事业行动方案》以来,与地方政府、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50余项,有400余项成果实现技术转化和产业推广,主持或参与制定了40余部国家与省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承担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奥体中心、园博园等40余项大型工程的项目管理,参与完成世博会山东馆、全运会自行车馆、中国足球篮球学院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学校荣获“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现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注重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现开办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10余个学生访学项目,开办了留学生英文授课本科项目。重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通过聘请高层次国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和讲学,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 近五年来,学生在“挑战杯”、数模、电子设计等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2100余项。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就业率连续11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首批)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首批)创客之家”等荣誉称号。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早日建成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建筑大学设立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建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山东建筑大学**16年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及西藏以外)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1.坚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立足山东,面向全国,适应国家建设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在数量、层次、专业上的需要,加快推进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改革传统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适用型人才。 2.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的原则。既要根据现有的办学资源(学科基础、教学条件、师资)、办学质量、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适当扩大优势明显、特色鲜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招生计划,稳定一般专业招生计划,适度减少办学基础、生源质量和就业情况较差的专业招生计划;又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成本,保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但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暂时不理想的专业或新办专业的最低招生规模。既要向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倾斜,又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照顾到高等入学率偏低的中西部省份,保证招生来源计划的合理和最优化配置。(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