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底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本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备案后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每年奖励学生覆盖面高达45%。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3500元/年/生,企业奖学金:**00元/生。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姜维之奖学金、培华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6000元/年/生的助学金,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由学校全额补助。(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