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 8670**64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 编:550001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 8670**64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 编:550001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