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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4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

时间:2014-08-11 11:16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5.寄(送)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1份。 (2)《长安大学**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

5.寄(送)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1份。
(2)《长安大学**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推荐书要由两位专家分别填写。
(4)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部)印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6)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交)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毕业以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者不交)。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报考**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左侧)好后于**14年1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通过EMS邮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将在复试期间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五、考试
1.考试日期
**1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初试科目
初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请参阅我校《**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4.复试
我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六、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等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当年必须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录取通知书在**14年6月中旬发放,被录取的新生在**14年9月一次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已毕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通过机要方式邮寄长安大学研招办,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或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地省级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3.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3年,修读年限为3-5年。
七、其它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且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2.**14年学校将继续严格控制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的数量,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适当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5%。严格控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攻读博士学位,自主设置学科每年招生人数最多2人。
3.报名登记表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4.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书及导师事宜请咨询有关招生学院。(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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