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1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以服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家特殊需求为宗旨,面向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领域,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研究方向、招生人数 1. 招生学科:水利工程 2. 研究方向 (1)基于水权分配的水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及应用。 (2)水资源水环境联合模拟及综合管理。 (3)基于智能节水的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3. 招生人数 拟招生人数:6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招收来自水利行业一线人员的数量不少于计划数的60%。 三、报考条件 1.拥护*****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者)。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3.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办法 **15年12月**日-30日,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北省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后两周内将下列书面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没有进行网上报名、未按时寄送纸质材料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1)《河北工程大学**16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1份; 上述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五、考试 1.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6年3月25日 (2)现场确认地点: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 ②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需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 ③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④ 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审查合格者缴纳报考费160元,并领取准考证。 2.初试: 初试日期:初试定于**16年3月26-27日(周六-周日)。 初试地点:河北工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英语考试可以带纸质英语词典。 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名称 水利工程 初试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代码、名称 和《地下水动力学》,薛禹群主编,地质出版社 3.复试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由学校安排专家组进行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发展潜质和综合素质。复试时,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清样; (2)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3);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见附件4)。 复试时间、地点和复试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1.考生分类:依据考生来源进行分类:第一类考生为来至水利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即水利行业一线人员),第二类为高校教师、应届硕士毕业生等除前一类考生之外的其他考生。 按考生分类分别录取,第一类考生录取比例不低于60%。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两周内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 2.录取类别:全日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不转档案、户口关系等。 3.录取的新生于**16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应届生须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入学后由我校进行身体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时间为6年。 2.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3.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 (2)国家助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3)学业奖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最高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 (4)研究生科研业务费: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6000元。 (6)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问。项目申请经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支持,每项资助**000元。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工程大学 学校代码:10076 研究生部网址:http://yanjs.hebeu.edu.cn/ 联系部门: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9号 邮政编码:056038 联系电话:0310-8579567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点击下载)(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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