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网http://www.xzfdc.gov.cn/: 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地分配保障性住房,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6 个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13]45 号)和《忻州城区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房源供应和保障对象申购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摇号分配房源及对象 本次摇号分配房源为丽都锦城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共1174套;分配对象为**15年8月31日前申请,经审核符合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1432户,其中**14年底前486户、**15年946户。 第二条摇号分配方式 本次摇号分配,在人大、政协、检察、民政、公证处、保障家庭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全程监督下,遵循方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采取摇号排序、按序选房的方式进行,即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申购人按选房顺序号,自主选择房屋位置(房号)的方式分配房屋。 第三条摇号分配时间、地点 1、摇号:**15年10月16日下午---忻州电视台演播厅 2、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购证》:**15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保障房管理中心 3、选房及认购手续办理:**15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在丽都锦城项目部进行。 第四条摇号程序 本次摇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摇出**14年底前所有申购对象486户的选房顺序号;第二轮摇出**15年元月1日-**15年8月31日申购对象946户的选房顺序号。 摇号具体步骤如下: 1、将全部申购对象姓名、身份证号录入电脑,公证处核实、查验后,查封输入信息的电脑。 2、现场公示封存情况,监督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开锁启封电脑。 3、由监督人员启动电脑,运行摇号程序,将所有申购对象摇出选房顺序号。 4、打印摇号结果。 5、公证员致公证词。 本次摇号如出现电脑及程序故障导致摇号不能全部完成时,经监督组同意,该轮摇号结果作废,重新摇号。 6、摇出选房顺序号即为选房顺序,按选房顺序确定的购买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家庭信息及时在忻州房地产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告选房购房须知。 第五条本次摇号所用的电脑和软件程序经检察院、监察局、公证处进行公正性检测。 第六条资格审核及《准购证》领取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购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领的,还应出据《委托书》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以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在**15年10月17日-10月27日期间,到保障房管理中心核验资格,领取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准购证》,在保障房管理中心、丽都锦城项目部查看房屋的户型面积、价格、购房合同样本。逾期不领取《准购证》的视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 第七条选房认购办法 申购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购证》,按选房批次规定时间,到丽都锦城项目部(九原街惠民小区北)进行选房认购,特殊情况需代办的,还应出据《委托书》和申购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以及与申购人关系证明。 一、选房批次 房源共1174套,选房按年度顺序进行:先由**14年及以前1-486号选房,再由**15年度1-688号选房,如有放弃出现剩余房源,由**15年度689号及以后家庭按序递补,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10月28日进行**14年及以前1#-150#家庭选房认购 第二批次:10月29日进行**14年及以前151#-300#家庭选房认购 第三批次:10月30日进行**14年及以前301#-486#家庭选房认购 第四批次:10月31日进行**15年度1#-150#家庭选房认购 第五批次:11月1日进行**15年度151#-300#家庭选房认购 第六批次:11月2日进行**15年度301#-450#家庭选房认购 第七批次:11月3日进行**15年度451#-688#家庭选房认购 第八批次(递增批):11月4日进行**15年度689#及以后的家庭选房认购(此批次需在第七批次结束后有剩余房源时进行) 二、认购流程 1、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按年度选房顺序号,叫号入场进行选房,每次3户,每户最多2人,每户选房限时5分钟,以此类推。在选房过程中,对轮选到位后工作人员叫号三次仍不在场的家庭,不做等待,由后面序号递补先选。迟到的选房人可由工作人员安排,及时插入选房进程进行补选。在第七批次选房结束后未到规定地点选房的应选申购对象,视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 2、申购人按顺序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留存《准购证》、同购房人签订《选房意见书》,并按该意见书约定,在选房后的15日内凭《选房意见书》及本人身份证签订《销售合同》。选房时不签订《选房意见书》的、不按意见书约定签订《销售合同》的,均视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 第八条因逾期不领《准购证》、不进行选房、不签《选房意见书》而放弃保障资格形成的剩余房源,经汇总核实后,做为第八批次保障对象的选房房源,按选房顺序号续选认购。 第九条入住 待房屋达到入住条件时,项目单位通知申购对象办理房屋购买后续手续,购买手续齐备者,在小区物业公司办理入住相关手续,领取钥匙入住。 第十条本次摇号分配由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更多关于忻州市房管局信息网的山西公务员考试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