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gra.csu.edu.cn
时间:2014-04-01 来源:教育网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gra.csu.edu.cn/: 一、各复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复试专业课笔试 180分;复试面试成绩65分;复试外语成绩45分 二、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全院招生计划为130人,其中学术型学位65人、专业学位65人。 2)推免生(含校内推免生和校外推免至我校的推免生)和已通过综合考核选拔且全国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见“中南大学**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38988_1_2.html),均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并按其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 3)加权总成绩确定: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①复试专业课笔试、复试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复试面试任一门及多门成绩不合格;②资格审查未通过。 5)复试专业课笔试、复试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复试面试全部合格者,根据加权总成绩高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即冶金工程(学术型学位080600)、冶金工程(专业学位085**5)、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学位083000)、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生态学(学术型学位071300)分别进行排名,并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进行录取。 6)报考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因录取名额限制未能录取为学术型学位且本人愿意接受调剂的,按加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所报考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进行录取。不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单考考生不与普通考生一起排名。 三、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列于附表1、附表2和附表3中。 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如未填写导师意向表,请尽快到冶金馆231填写导师意向表。 已被拟录取的校外考生,如还未离开长沙,请尽快到冶金馆231领取调档函及复试结果通知单。如不能来领取,我们将按考生所填写的地址予以邮寄。 四、咨询与投诉 对复试结果与拟录取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我院相关人员进行联系。 投诉联系人:霍广生 联系电话:0731-88836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