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时间:2017-11-16 来源:教育网
(2)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七、初试 1.准考证打印 **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如调剂考生)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八、复试录取 1.根据招生进程安排复试时间,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体检、外语听力、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面试(含外语口语)。 2.综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排序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调档的目的是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问题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年;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计40000元/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1**00元/人.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5%);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50%);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由各学院分别制定,在组织复试前公布于复试方案中。 3.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按照学校与奖学金设立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学校设立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奖励基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按照300元/生的标准列入当年预算。 5.“三助”津贴: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补助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各学科(领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而定,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三)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鉴于医学专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与生命学院各医学类专业。 (四)关于户口和人事档案问题 1.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 2.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按山东省公安厅文件执行)、组织等关系转入我校,具体要求将在入学须知中作详细说明。 (五)命题 1.以下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政治理论(101)、英语一(**1)、英语二(**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9);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它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 (六)导师选择 考生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后即选导师,施行师生双向选择制。 十一、特别说明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2765949 传真:(0531)82765949 E-mail:yzb@ujn.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