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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3)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13〕9号)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025-8349**86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33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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