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局会计网http://61.178.59.143/: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15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财办会〔**14〕17号)要求,**15年我省确定培训名额为1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70人,其他企业总会计师30人。为做好我省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以及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高端(拔尖、领军)会计人才队伍的人员(以下简称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含省级高端会计人才)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2周;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1周。培训地点为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培训时间将在“甘肃会计网”(http://www.gskjw.com.cn)公布或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解析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走势,国内相关部门新法规与政策、探讨国内外企业的商业模式和财务管理方法的创新。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国家预算安排。学员培训往返交通费及培训期间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其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五、报名程序 省级单位直接向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报名;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科负责本地区参加培训总会计师的组织、审核工作,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报名截止时间**15年4月1日。报名表回执(附件2)电子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 六、其他事项 (一)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参训会计人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后,视同完成培训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者,视同完成培训当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冉英 王君梅 联系电话:0931-8891030、8891032 电子邮箱:869887184 @qq.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 1.甘肃省**15年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名额分配表 甘肃省财政厅 **15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