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社会舆论宣传及报道。 (三)市综治办 负责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协调工作。 (四)各乡镇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五)市城管局 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点、开设夜市。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治理,确保校园门前和周边的交通通畅。 (六)市公安局 把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恶性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七)市司法局 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指导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八)市工商局 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经营执照的各种商户,坚决取缔“黑网吧”。 (九)市交通局 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十)市卫生局 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十一)市食药局 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十二)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 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消防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十三)市文广新局 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围绕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搞好安全知识宣传和工作报道。 七、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扎实抓好所承担任务的落实,提高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要追究辖区民警、派出所所长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长、园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