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312—7616380 县监察局0312—7629759 县教育局0312—7629025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