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录取优惠(须提供有效证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分执行海南省中考相关政策。 2、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偏远贫困山区的农牧民子女在同分比较情况下优先录取。 (四)特长生的考试和录取办法及其他录取办法参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14年招生简章》(全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14年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2、冒名顶替者(依照国家法规,还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及监护人的相关责任)。 (六)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或家长。 七、学生待遇 (一)被录取的考生具有北京市高中学籍,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 取,享受与北京生源同等的待遇,当年高考未录取学生退回原籍。如当年毕业时需要回海南参加高考,还可以从高一开始在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海南陵水分校建立海南省高中学籍,由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海南陵水分校负责提醒考生按时回琼采集考试的相关信息(高一有考籍信息采集、高二有基础会考报名及考试、高三有高考报名及考试)。 (二)品学兼优的学生,将授予“民族希望之星”光荣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附中建立了**0万元的“民族希望”奖励基金,下设集美奖、雄鹰奖、天狮奖、赛罕奖、希望奖等奖项。获奖者每学期可得5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被附中正式录取的学生中,总分全省前三名(原则上总平分不低于95%)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奖励5000元(分入校和期中2次兑现)。其他奖励参阅《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奖励基金章程》。 (四)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附中建立了**0万元的“阳 光爱心”助学基金。对正取的农牧民子女、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学校免收学杂费、 住宿费,且免费提供校服、宿舍用品,在校期间每学年提供**00元的生活补贴。 具体见《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助学基金章程》。 八、收费标准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预收(以今年核发标准为准)。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住宿费3**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450元。 (三)每生一次性交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400元(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九、其它 (一)学生需准备好本民族的歌曲、舞蹈、读本等,以及本民族服装一套,以便参加大型活动。 (二)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400元,费用自理。 (三)学生入学2个月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10-68934800(招生专线) 010-68933248、68937541 联 系 人:梁老师 唐老师 李老师 网 址:www.mdfz.com.cn 邮政编码:100081 监督电话:010-68932397、68931688、68934947(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