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以培养民航飞行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时培养民航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及国民经济建设所需的理、工、管、文等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一)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二)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高职 (三)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五)联系电话:(0838)518**78 (六)邮政编码:618307 (七)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招生处网址:http://218.6.160.210/ e-mail:zsk@cafuc.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一)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1.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通用机驾驶、直升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组织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品质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顺序录取。 2.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身体要求(参见中国民航局网站http://www.caac.gov.cn),新生入校后按行业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肝功正常,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 4.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安全工程专业(航空安全与适航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均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5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6.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7.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8.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飞机制造技术专业(直升机维修):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9.民航商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10.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方可报考。 11.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方可报考。 12.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民航安检):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无肢体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 (二)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民航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二)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一)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