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坚持走“国际化、有特色”的新医学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得到李嘉诚基金会的大力资助。现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包括: (一)学生奖学金(各新生奖项不重复): 1、临床医学(本硕连读)“全英班全额奖学金” 在李嘉诚基金会捐资支持下,学院设立临床医学(本硕连读)“全英班全额奖学金”,推动医学教育全英班的建设和发展。在校学习期间,“全英班”(含预备班)学生每年由学院提供学费、住宿费和原版英文教材费,全额资助到国(境)外学习培训,并参加美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题库考试,以检测学生学习水平。 **16年由第一志愿组报考我院的临床医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培养预备班)新生与临床医学(全英预备班)新生组建“全英班(预备班)”,经过一个学期英语强化学习,与本硕连读学生一起选拔组建“全英班”。“全英班(含预备班)”学习期间享受全额奖学金。 第一志愿组报考的高分考生,总成绩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分数线70分(含)者,再奖励**000元。 2、护理学全英预备班全额奖学金 在李嘉诚基金会捐资支持下,学院设立护理学“全英班(含预备班)全额奖学金”,在学习期间,由学院提供护理学专业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临床实习阶段除外),资助选拔的优秀学生赴香港中文大学那打素护理学院进行专业课程学习。 3、优秀新生奖:第一志愿组报考我院的,未获得全英班全额奖学金的其余新生,按高考成绩前5%新生予以优秀新生奖,奖金4000元/人。 4、优秀学生奖:按在校学生总数21%比例,每学年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生**00元、1400元和1000元进行表彰。 5、临床医学专业本硕连读培养的学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参照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管理办法实施。 6、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略)。 (二)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金 学院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全额资助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香港等地区进行短期交流及实践学习。 根据专业培养特色,学院全额或部分资助各专业学生定期到海外进行专科业务培训。 学院资助选拔的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优秀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的学费(与全英班全额奖学金不重复)。 (三)其它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00-5000元港币/人/年),校友奖助学金(**00元-10000元/人),等等。 (四)助学贷学金 1、贷学金:我院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最高为8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院承担风险补偿金;毕业或退学离校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并按规定分期还清贷款本金。 2、勤工助学金:学院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帮助完成学业。另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经济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就业补助金等资助。 学院按照规定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医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林大静 监督电话: 0754+88900296 传真:0754+88557563 电子邮箱:yxyjw@stu.edu.cn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4+88900467,0754+88900541 传真:0754+88550372 电子邮箱:lpli@st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med.stu.edu.cn 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http://zs.med.stu.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汕头大学医学院于**16年3月23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汕头大学医学院**16年广东省内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汕头大学医学院委托汕头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汕头大学医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更多关于大学招生简章的汕头大学高考学习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